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经事业部非经资产项目供应商库
现就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事业部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供应商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事宜发布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申请进入我司供应商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事业部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由受托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采购方式;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3)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5)组织开标、评标会;
(6)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7)对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负责对外答复;
(8)发送中标通知书;
(9)整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含电子版)送达委托方;
(10)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
(11)草拟合同文本;
(12)编制招标情况总结书面报告;
(13)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相关服务。
2、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招标代理业务转包或分包。
3、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在京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
(2)近五年内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五年内企业没有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五年内没有被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不良情况报告,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诚信纪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申请人参与此次入库的,其下属单位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2、专业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2)申请人应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3)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备开标评标场所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能够提供准确的经营场所地址,供委托人实地考察。
(4)具有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核发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信评价等级证书》。
(5)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与申请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2021年1月11日13时起至2021年1月14日13时止(或参与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达到10家时截止申请)。
2、申请地点:天坛路73号二层会议室。
四、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参与申请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委托人参与申请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核发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信评价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布媒介
入库公告将在“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天坛路73号二层会议室
联系人:李晓萌
电话:010-52062337